银发族值得获得保护

随着人口趋向老龄化,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组织,应该唤醒社会对老人问题的关注。马来西亚在1995年通过《国家老年人政策》,以确保老年人作为家庭和国家成员的尊严和福祉受到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行动蓝图,并不是一个法律或者法规。这项政策的其中一点就是advocate the development of new legislation,也就是游说政府制定相关的老年人保护法令。
我国政府这几年积极拟定相关的老年人保护法令,相信很快就会颁布新法令,以保障老年人权益。
照顾福利,保障权益

我国现有的乐龄人士福利政策包括税务减免及福利金。个人税 务减免涵盖五千马币的减税,用于为老年父母支付医疗费用和购买特殊设备。

此外,乐龄人士也能领取每月三百令吉的社会福利金,但设有条件,比如乐龄人士没有财产、没有孩儿照料等。福利局也通过乐 龄人士活动中心(PAWE)举办各种康乐活动给乐龄人士,让老人家有消遣的地方。非政府组织例如Home Help Services及爱心单位也提供接送老人到私人诊所或政府医院进行医疗或体检等的服务。

乐龄人士往往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物质上的照顾,也需要精神上的慰籍。国内老年护理中心分为政府及私人营运。护理中心受到1993年护理中心法令的管制,并在福利部的管辖之下,而养老院则受到1998年私人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的制约。
在大马,只有两百多间看护中心在护理中心法令下注册,而养老院也只有十几间在私人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下注册。有接近千多间看护中心因不同原因而没注册,即不了解法令、不符合标准及没有更 新执照,其中不符合标准是主要原因。大马的看护中心分别由私人商家、教会、佛教及慈善福利团体所成立,有者收费,有者全免。
政府也经营老人疗养院。隶属政府的看护中心是Rumah Seri Kenangan专门收留贫穷、无依靠、但可自理的乐龄者。而养老院Rumah Ehsan是为贫困不能自理的乐龄人士提供照料及治疗。
1993年护理中心法令之下,所有护理中心需要向政府部门注册。如果没有注册,将被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该法令之下,当局有权确保看护中心有足够专业资格的人员来进行看护工作。看护中心也必须提供宽敞的空间及完善的设施,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而受到检举。
看护中心,设施与服务须达标
此外,大马也通过了《2018年私人老年医疗保健设施和服务法案》,但该法规尚未得到全面执行,有关当局给予看护中心1至2年的缓冲期来适应新法令的条规:
《2018年私人老年医疗保健设施和服务法案》的重要条文如下:

1. 卫生总监有权批准或拒绝申请, 要求官员检查看护中心是否达标;

2. 若是总监认为业者仍有改善空间,可以发出临时执照给业者,业者必须 在12个月内纠正问题;

3. 乐龄人士有权对于设施环境及看护人员的素质进行审核及投诉;

4. 总监有权撤销看护业者的执照。 如果发现业者以伪造资料,涉及欺诈可被 判坐牢超过两年,聘请不符合专业条件的看护人员,可被判入穷籍,停止营业;

5. 若业者自愿停止营业,必须于事前3个月通知总监,同时需要向总监提呈完整报告,并安顿好老年人。

这个法令,能让我国的老年护理水平与其他先进国家达到一致。法令也会成为 安老院及疗养院业者的规范,以确保他们
所提供的服务达标。
大马的乐龄人士保护法令主要涉及看护及疗养院的法令规划而已,不够全面,无法保障老年人权益。举凡涵盖就业、政 视、经济赡养法规等新法令的拟定及实 施,都还是势在必行,以保障乐龄人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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